定义今天,媒体技术的日新月异,确实让人觉得眼花潦乱,以至于很多人都在沉迷于追逐炙手可热的媒介资源,反倒对一些根本的东西忘乎所以,在面对流变的现象时失去了根本性的判断,导致传播无策略、无章法而带来的无效传播后果。在这里,有必要对传播一些根本性的元素作出清晰的定义与规定,否则论述难以开展。我们知道,任何一个理论,它必须有自己清晰的判断,甚至对于一些关键性问题作出明确的定义,简单暴力美学在“存在就是被感知”的基本原理上,确立了三大定义:1、品牌就是符号;2、商品就是购买理由;3、广告就是暴力感知。这三个定义实则是对品牌传播中的三个最重要元素:品牌、产品与广告作出明确的理解,由此规定了简单暴力美学方法论要讨论的范畴。 上一篇品牌就是符号(一)
下一篇感知是为了求存(二)
文章分类:
推广
|